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
全文约1022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