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讲话
同志们:
刚才通报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上述7起典型案件中,有的“两个责任”精神传达不到位、落实不给力;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淡薄,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还没有入脑入心;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对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纪律松弛等现象充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这7起案件中,有的追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有的追究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有的既追究了主体责任也追究了监督责任。通报的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尤为触动和震撼!检察建议我们已安排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拿出方案和具体措施。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的查处,说明了现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把对这个两个责任的落实,放到了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战略高度来进行谋划和推进。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更是明确,2015年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今天我们就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科所长,目的是不断增强科所长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财政系统“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下面我就强化主体责任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执法形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扎实有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是好的,财政部门享有良好的声誉。但是,对照当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尺度,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科所长,以前没有查处财政干部,不代表我们的队伍当中不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没有出现问题,不代表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在以前的执法环境中,我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不代表以后就没有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全文约3117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