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精神脱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精神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最终实现精神、物质同步推进、同步完成的双脱贫目标,按照《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x县“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意见》、《xx县“精神脱贫”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不甘贫困的精神品质为目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主线,以实施“宣传教育、志愿帮扶、文化服务、教育培训、环境整治、典型选树”六大行动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促进贫困群众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观,为实现精准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宣传教育、志愿帮扶、文化服务、教育培训、环境整治、典型选树”六大行动,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达到“四有”(“有一个文明和谐的村容村风、有一个积极乐观的精神态度、有一个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家庭环境”)标准,最终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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