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在全县非公经济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和战斗力,加快实现我县非公经济组织科学发展,县委决定与全县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完成下列工作目标:
一、责任目标
1、已建立党(群团)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五个基本”建设,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专题党建活动不少于1次。
2、有党员但未建立党(群团)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于12月以前建立党组织,并采取“公推直选”“公开、招聘”,或双向、多向方式选择党组织负责人。
3、没有党员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
4、各非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规范党员档案和党建活动台账。
5、认真做好党员年度发展计划,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组织和2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要注重在工作(生产)一线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6、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流动党员在本单位固定从业3个月以上的,督促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的,督促其转入正式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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