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如下措施。
一、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1.坚持政治站位。坚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开展专项整治。从省级机关抓起,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落实“基层减负年”措施,推动各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大力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4.大幅减少发文数量。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大力削减配套文件,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
5.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不实行党政联合发文。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以党委、政府或党政“两办”名义发文。
6.合理确定文件密级。准确研判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应解密的及时解密,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学习贯彻等问题。
7.科学把握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请示报告规定,既要坚持应报必报,又要注重确有必要。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的报告,一般应在贯彻落实取得进展和成效后报告,避免一味求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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