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培训。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
(五)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五条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全文约2893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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