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一岗双责”
——集体约谈会议讲话提纲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上级组织相继颁发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我们也在“两个责任”的落实方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得到广大员工的积极评价。
今天参会的主要是来自基层单位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而基层单位或党支部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既要负主体责任又要负监督责任。也就是说,在座的各位对所在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负有双重责任,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岗双责”。因此,作为基层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党委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上来。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
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是由支部、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共同承担的,其中,支部负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分管范围内负主要领导责任。
支部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这是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要及时传达公司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部署,认真安排所在单位具体实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必须亲自抓、系统抓,把握重心、明确重点,确保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守土一方,既要管好事更要管好人,自觉把党风廉洁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落实教育责任。
基层单位如何开展党风廉洁建设的学习与教育,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大局来讲,要紧跟当前形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要开展分层教育,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分别开展教育活动,对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要实施重点教育。具体到基层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所在单位的廉政教育和学习形式,开展多样化教育,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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