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市级)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xx日报、xx日报和xx新闻网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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