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最近,一些地方屡屡发生中小学生集体中毒事件,一些不法分子侵害中小学生、滋扰校园秩序情况也很突出,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安全,江泽民总书记和李岚清副总理十分关注,作了重要指示。今天,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召开这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部署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刚才教育部和卫生部领导同志的讲话,提出了许多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的工作措施,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成。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把中小学校治安搞好,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近几年来,公安部每年都把整治校园治安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严厉打击危害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今年2月,我部又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新学期开学后,集中一段时间,大力整治中小学校治安秩序,进一步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多数地方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校园治安秩序有所好转。但是,仍有不少地方公安机关对校园治安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整治工作不落实,公安部提出的由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的制度仍未建立起来,校园治安还未根本好转。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整治校园治安问题。在4月21日下发的《公安部关于抓住当前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加强治安整治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8]25号)中提出了要求。现就公安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好中小学校的治安秩序,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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