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市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市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30项)
作为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市委领导班子对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定理想信念
1.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XX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市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2.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定期听取全市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市委每年向省委专题报告。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1.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基本国情和XX市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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