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主要是对城市清洁行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两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持续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创建成果。刚才,宫鸣同志结合行动方案,就具体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以建设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完善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是治理低空面源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举措。虽然自去年以来,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卫生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反弹,“脏乱差”现象就会抬头。特别是前段时间,我市刚经历全国文明城市届满复审,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情绪,再加上一些新参评城市创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存在突击现象,检查组极有可能通过暗访方式杀“回马枪”。因此,要在做好具体工作同时,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一)完善门前三包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具体方案,配套考核办法,推动沿路机关、单位、企业、门店落实相关责任。要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书面告知等形式,引导经营者明确管理区域和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城市清洁行动,切实管好门前“责任田”,加快健全“门前三包”长效机制,确保“门前三包”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完善清扫保洁机制。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周五下午要集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杂物、积尘杂草进行清除,彻底整治卫生死角。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专业清扫保洁、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维护相结合的双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
(三)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住建、工商、食药监、卫计、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职能,分区域划片包干,将监管任务责任具体到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间断、无缝隙的日常监管网络,推动卫生清洁工作网格化、日常化、规范化。对个别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彻底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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