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区委政法委的情况报告
1.班子执行力和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有时以业务会代替班子会,研究部署多,后续督促检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中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老套路,不能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面对机遇,开拓创新的举措少。如在每年的重要节点维稳工作中,多还是使用传统的人盯人的办法来稳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效果还不明显。
2.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区委政法委相关制度制定缺乏实用性,未定期补充更新,已有相关制度落实也不到位。印发的《政法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落款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日,近几年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更新。“三重一大”、“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档案材料缺失。
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一是党支部班子、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照抄照搬,区委政法委近几年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内容雷同;个别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内容有大段雷同;普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网络抄袭、不认真撰写的情况。
二是民主评议党员表填写不规范,政法委党支部近几年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表填写不完整,部分表格存在缺少自我认定、领导签字及未盖章的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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