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秘书长在市委办公室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XX年5月18日,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受贿案,对被告人金晋哲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涉案赃物依法没收,涉案未追缴到案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至2016年,金晋哲利用担任兰州市委副秘书长及分管兰州市委督查室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0万元。
金晋哲,这个人应该来说与我们相距甚远,其职务也不过是个正县级干部。按理来说,我们跨省相隔一千多公里,每个人不可能认识他。但是,事实呢,我想在座的各位不仅知道这个人,而且还很“了解”这个人。为什么?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惊动”了我们,“惊醒”了可以说全国的党员干部。他以他的“惊天伟举”,彻彻底底让我们记住了他,他真的是实现了年少时候“留名”的誓言,完全可以和李真有的一比。
我仔细看过此人的一些资料,在座的部分同志,我们在一起“学习”过他,“研究”过他好多次,不过不是先进典型而是警示教育,反面人物。
贪腐2060万元,很让人触目惊心;让每一个提拔的县级干部要对他和虞海燕效忠,做法很让人愤慨;1979年的人就做到了省会城市市委副秘书长,很让人惋惜。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就是结合我们市委办公室工作实际,结合我们的警示教育,结合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们的业务工作,我觉得很有必要再学习再思考。
上次的会上,我就结合此案例说过,要求大家和我本人,党纪绝对不可违,非分奢欲不能有,个人愚忠不可有。今天,结合我们市委办公室工作,我再说说自己的一些思考。我们市委办的同志们,包括我在内如何在政治仕途上实现健康成长、安全着陆,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我总结了一下,有五个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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