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为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1.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做好 XX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口粮自给、略有盈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3.各级党委必须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
4.在中央统筹下,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委对全省农村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全省农村工作,听取全省农村工作汇报,决策农村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农村工作政策文件,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设区市党委应当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县(市、区)党委应当结合实际,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落实到乡(镇)村。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负责落实好县级党委工作安排。全文约5975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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