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交运、旅游部门要突出风景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加强水上游船安全管理,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等行为。二是要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两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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