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武功山)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4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92号)、全省工业现场推进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以及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节后随即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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