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廉政教育,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践行“四种形态”,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长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由主体办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支部)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财务、项目建设、设备采买、公车、公务接待的管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每年向局党组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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