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清风疾劲处,日夜柳条新。
2016 年岁末,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最新判断。勇立潮头的浙江,也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变为现实。
回望 2016,这里有思想意识的转变,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把手”认定的分内之事,“四种形态”成为各级纪委执纪审查的工作方法;这里有除恶务尽的惩处,巡视完成全覆盖,“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这里也有敢为人先的探索,三级派驻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这一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深化“三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3.7%的被访者对 2016 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创历史新高。
言必信,行必果
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我们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判断的重要论述,知行合一,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有腐必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动辄则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固本培元,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一年前召开的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浙江正风反腐的庄严承诺铿锵有力。只有行动,才能担负光荣的历史使命,才能接近宏伟的奋斗目标。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纪委严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得到分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出炉”;“一把手”述职述廉“考试”迈入第三个年头,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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