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刚才,XX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我省和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可以说触目惊心、令人警醒。今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四风”不懈斗争,取得很大成果,但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同时,总书记强调: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下面,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刚才通报的典型案例,我讲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认真汲取典型案例的教训和警示
看到这些典型案例,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在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形势下,仍有人顶风违纪、触碰红线呢?从这些沉重的教训中,我们又能得到哪些警示呢?我认为,至少有三个警示值得我们深思和牢记。
警示之一:有些党员干部“不到黄河心不死”,重蹈覆辙不思悔改,必须严惩不贷。大家思考一下,通报中的这些人,难道他们不知道那样做是错误的、违反了党的纪律?他们知道,但仍然继续做,是因为他们抱有两种心理,一种是侥幸心理,坠入自己为自己预设的陷阱中,侥幸的以为“只有你知我知”,组织不会知道、“不会出事”;还有的人认为“正风肃纪是隔着墙头撂砖头——砸到谁算谁”,觉得自己一向官运亨通,不会“倒霉”;另外一种是从众心理,只替自己考虑、不顾群众感受,用“别人都这么做”的自我安慰麻痹大脑,认为“法不责众”,错误地认为“吃吃喝喝、收礼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无伤大雅。正是在这两种心理的支配下,他们肆无忌惮地践踏法纪“底线”。这两种心理的背后,其实是他们低估了党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对于这些人,必须下猛药、出重拳,让他们清醒知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绝不是一句空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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