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 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 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 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19 年 3 月 27 日,X 省人民政府印发了《X 省全面推行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 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 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 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
“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 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 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 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 依据。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 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 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学的 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 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 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 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 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
全文约3006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