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建设参考标准范文汇编6篇
目录:
一、村级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二、社区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三、行业(商会)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四、楼宇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五、市场(一条街)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六、工地(项目)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一、村级工会建设参考标准
(一)村级工会目标定位
村级工会以农民工为主要工作对象,以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吸收职工(农民工)入会,提高职工(农民工)整体素质,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工作内容,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农民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村级工会组织架构
1、村级工会的组织形式以工会联合会和工会委员会为主。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多的村,建立村工会联合会;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少的村,建立村工会委员会、村联合工会委员会。
2、村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主席可由村书记或主任兼任,选定一名“半专职”的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具体工作。委员会组成人选要由村委员会工作人员、基层工会主席、在本村贡献较大、有影响力的人员以及职工(农民工)代表组成。
3、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设立经费审查员,女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可设立女职工委员。
4、村工会联合会由各基层工会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选举产生;村(联合)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调动时,应征得村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并及时做好增、替补工作。
5、村工会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一般安排在村委换届后的当年或次年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书面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6、村工会接受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工会的双重领导,以村党组织领导为主。
(三)村级工会会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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