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关于“守规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数次提到“规矩”二字,强调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今天,我主要讲讲习主席强调的第四个方面,也就是在党纪国法、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中可能见不到的、不成文的、但我们又应该遵守的规矩。
一要坚决服从,抓好落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仅是我党我军的要求,也是一条世界通行的准则。美国第37任总统尼克松说过;“唯一雷打不动的原则是:一旦最高领导人作出决定,争辩就停止,所有的人都必须支持他的决定。”美国第41任总统乔治·布什也重述:“在某个问题上,副总统可以与总统持不同见解,并把这种不同见解在决策的过程中表达出来。但是,一旦总统最终作出决定,分歧就不复存在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我们,对上级坚决服从,应是一个常怀心中的常识问题,我们每名干部都要时刻谨记“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对上级作出的决定、指示和要求,要不讲条件,不讲价钱,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排除千难万险,认真贯彻执行。当然,这里的服从是指在工作中的关系。若离开了工作,就个人而言,不论职务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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