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习总书记强调这两个字有何深意?
法治,这两个字,贯穿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程。习近平总书记一席话开宗明义振聋发聩:
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中国发展渐行致远,万万没有一只翅膀长一只翅膀短、一边轮子大一边轮子小的道理。全面依法治国,意味着改革深化到哪一步,法治就要不离左右地发展到哪个位置;中国前行到哪一步,法治就寸步不离地要上升到哪个高度。
部署这项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既需穿透历史的迷雾总结发展的规律,又要登高远望精准定位国家的历史坐标。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总书记下达了哪些具体任务,又有何深意?
校准2035的目标
看得有多远,走得有多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即,并不意味着可以停下步子歇歇脚,而意味着要向着2035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继续努力奔跑。
2035中国法治的宏伟蓝图,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如何让这份蓝图化为现实,会议强调: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目共睹,但时不时爆出的“冷笑话”仍刺痛眼球。
有“拍脑袋决策”引起的轩然大波:
有“开门招商,关门打狗”引起的集体讨论:
有“领导政绩,百姓买单”引起的一致声讨:
面向2035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意味着“拍脑袋”“不诚信”“搞政绩”不光要被媒体“吊打”,还必须被丢进历史的垃圾桶,建立起以法治为中心的防范约束机制。依法决策由此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等重要文件在会上通过审议。
会议指出: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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