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 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 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 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 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 关系和谐有序”。纪检监察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规范履职有着重要意义。
学好用好民法典,规范公权力的使用。现代法治的核心在 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保障私权利的任务就是由民法 典来完成。随着民法典的作用得到发挥,其将成为实现人民群 众美好幸福生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 重要制度基础。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 责,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让公权力在法治 的轨道上运行,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既要惩治腐败,也要保障 民事权利。比如,15 项调查措施的运用,基本都涉及民事法律 关系。在查询被调查单位和个人账户的时候,只能查询涉案单 位和个人的财产情况,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查询过程必须严格 依照规定,不得滥用查询手段,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干扰企业 的正常经营;在调取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 子数据等信息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不得随意扩大调取 的范围,任何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电子数据都不能调取,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 据等,应当保密;在冻结账户的措施中,只能冻结涉案单位和 个人的账户,并且应当保留被调查人及家属维持基本生活的费 用,等等。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 一定要把民法典牢记于心,将监察法、刑法与民法典等贯通执 行,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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