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物局“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规划
自2016年以来,我区文化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着力加强xx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部分 “十三五”工作总结
一、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1、明确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和文物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2、加强文物安全执法力度。做好“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期间文物安全巡查和执法工作。建立区、乡(镇)、村三级文物安全保护长效机制,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的文物安全管理。同时要做好文物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培训,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相关负责同志常规开展学习文物保护基本知识,悉心听取专家们的专业指导,同时专家们对我区可移动文物保护提出了宝贵建议,不断提升我区文物保护水平。
二、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工作。
(一)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中国文化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和文化下基层“四进”等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散发传单、网络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调查申报积极开展,文保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协助市文物局组织实施了20XX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区文物基本情况。着力加强各级文保单位推荐申报。成功申报第六批、第七批国保单位,其中xx区4处,数量位居全市前列。成功申报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和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第五批、第六批和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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