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给集团全体职工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平台,让广大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集团工会在职工公寓活动室建立“职工书屋”,为使职工书屋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职工工作和生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书屋开放时间为每天早7:00至晚9:00。
第三条 职工书屋的管理工作由集团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 图书来源及分类:每年由集团工会结合员工需求统一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种类涉及建筑工程、社会百科、文学教育、时事政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
第五条 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报纸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