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斗争精神 履行卫士之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多次强调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斗争”。在20XX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系统阐释了斗争精神,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和中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敢于善于斗争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鲜明品质,是忠诚担当、守责尽责的内在要求”,这既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担当,也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忠诚卫士。
一、什么是斗争精神?
“斗争”在《辞海》里的本意,一是指矛盾的双方互相 冲突,一方力求战胜另一方;二是指群众用说理、揭发、控诉等方式打击敌对分子或坏分子;三是指努力奋斗。辩证法中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和否定。在党的政治词汇里,“斗争”具有特定的、科学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斗争的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要强调斗争精神、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斗争方向、立场和原则、如何把握斗争规律和斗争艺术等问题,深刻阐明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斗争精神是一门必须掌握运用的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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