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察法》讲话:以严细措施推动监察监督落地生根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 下简称《监察法》)的颁布施行,明确了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 能的专责机关,监察机关越来越受关注,“谁来监督监察委”的问题被社会各 界屡次提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必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 于《监察法》实施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一、主动接受监督
律人者必先律己,执法者必先守法。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 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 性和主动性。要加大《监察法》的学习力度,学深悟透每一章节的释义规 定,真正把《监察法》的法理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 要强化日常学习教育,将监督纪律教育纳入系统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依 托机关政治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通过专题讲座和专题党课、主题教育 活动、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等多种形式, 引导干部既要架起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高线”,又要守住法律法规 党规党纪这条“底线”,实际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 脑,做讲法纪、守规矩的表率。
二、完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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