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巡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 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确立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 为我们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
2014 年以来尤其是 2016 年中央巡视办授权检察机关开展系统内巡视 以来,济南市检察院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 ’作用, 把政治建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善于通过政治看业务、通过业务看政治, 从政治高度发现检察工作深层次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广大干警从政 治上、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在具体的司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 实践充分证明,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巡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是上级院党组对下级院领 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济南市院巡察工作基本做法
自 2014 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始实施巡察工作以来,济南市院认真 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把巡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 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主体责任,加强 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每年巡察三个基层院,相 继对 10 个基层院进行巡察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问题实行全程跟踪 整改,有效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至目前,已实现对基层院的巡察全覆 盖,做法在省院作典型交流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实践中,济南市院紧 扣“点多、面广,巡察力量有限、周期短”等特点,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短板 意识,着力在“怎么发现问题、问题是什么,怎么解决”上动脑筋、下功夫, 用真巡真察真改彰显巡察工作的价值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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