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监察工作向街镇延伸的认识
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推动监察工作向街镇延伸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监察组织机构、完善监察制 度的必然要求。《监察法》第十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 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 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1 月 19 日,历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监察委主任。1 月 20 日,历城区监 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近一年来,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 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精准扎实、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各项工 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1—10 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 1239 件,处置问题线索 536 件,立案 316 件,处分 273 人。区监委成立以来,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 3 月份,郭店街道锦屏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绪福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济南市 区县留置第一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100 万元。今年 3 月份,查处了区监委成立以来的自首第一案,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财务科 原副科长李某主动到区监委投案自首,彰显了监察全覆盖的强大震慑。在 此基础上推动监察工作向街镇延伸,能够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 能,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引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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