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组织初核成案率低的原因及对策
初核成案率是衡量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基层纪检组织的初核成案率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直接制约着查办案件工作的健康发展。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获取有效案件线索难度较大。
案件线索少,质量不高,一些基层 纪检组织在保护举报人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还很不够,良好的举报环境和 氛围没有形成,群众举报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积极、不踊跃。特别 是在农村基层,许多群众对基层纪检组织不够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 不愿向举报对象所在单位反映问题。即使向上级组织反映问题,多数情况 下也是匿名或化名举报,尽量避免透露个人信息,纪检监察机关无法与举 报人直接接触获取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同时,一些群众不明事情真相, 反映问题道听途说,没有掌握到第一手资料,所举报的问题浮于表面,没 有实质性内容。个别举报者动机不纯,利用信访举报手段泄私愤,企图达 到个人目的。这些案件线索价值不大,可查性不强,其中的许多线索办案 人员做了大量的核查工作难以成案,给有限的办案资源造成浪费。
二是初核工作不深入、不到位。
一些乡镇、街办、部门纪检组织对案 件线索初核工作重视不够,有被动应付的思想,成案意识不强,工作不扎 实不细致,致使一些案件线索经过核查后以失实了结。有的乡镇初核案件 线索不按《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不全面,调查结果不能客观反映事实真相。在初核案件线索中, 一些基层纪检组织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态度,就信访件查信访件, 不善于从初核工作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对经初核查 实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偏轻,许多情况下以批评教育、警示训诫、责令 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予以了结,对一些本应能够成案的问题没有立案查处。
三是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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