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不断提高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效沟通社情民意,把牢新闻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把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对外全面、主动、客观、准确介绍XX,展示XX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XX大花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政府机关的决策、执行、服务和监督全过程。
——公开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及时主动。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新闻信息,澄清不实传言,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解疑释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归口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是新闻发布工作的主体,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履行发布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新闻发布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新闻发言人可以向主要负责同志建议开展新闻发布的时机、内容、形式和人选,实行权责一致、归口管理、分级发布,做到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本意见所指“新闻发布”,是指各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授权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以及与公众进行沟通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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