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通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XX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和区委有关民主生活会规定精神,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持: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XX党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区委要求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根据区委部署及XX工作需要确定,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如有情况变化另行通知,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工委委员;经党工委书记确定可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四、会议内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法,联系实际,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互相监督,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共同提高,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或本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端正党风,严格党纪,廉洁从政、个人报告事项等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及“一岗双责”的情况;
(五)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会议记录:由XX党群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将会议原始记录、会议材料交XX综合办公室进行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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