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党内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2周年,为开展好系列纪念活动,经研究决定,xxx在“五一”期间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表彰宣传学习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抓改革、谋发展、促和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XXXXX接续奋斗。
二、表彰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具体表彰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推荐方向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必须具备的条件: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的正式党员。
2.不宜推荐的负面清单:党员档案存在疑问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纪检、信访等部门有信访件正在查实的;是党员干部身份,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受到上级组织通报批评的;是企业党员,其本人或所在企业在税务、环保、市监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的,等等。存在以上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
3.重点推荐方向:推荐全县优秀共产党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各党(工)委应着重从以下方面推选:
担当作为好干部: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践行“做事是最好的作风”的担当作为好干部,特别是在服务“双创双修”、打击“两违”、征地拆迁中,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任务中,在服务浯溪口工程、景德镇学院建设等重点项目中敢为、勇为、善为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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