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从单一保护向全面保护,从静态保护向“活态”整体性保护转变,我县将在“民间民族艺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对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次更深入地普查,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迎接五、六月份省市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验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其范围包括:民间表演艺术(如我县的药发木偶、布袋戏、提线木偶、龙凤狮子灯、八宝灯、马灯、龙灯、民歌等);民间造型艺术(如竹编、竹雕、制陶、制鼓、木雕、木偶雕刻、木拱廊桥建造工艺等);民间风俗(如百家宴、斗牛、迎神、吊九楼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就是“民族民间文化”中口传心授的部分。近几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日趋重视。20xx年初,开始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xx年8月我国正式加入了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xx年10月),成为较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20xx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xx年?月经国务院审批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市有五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榜上有名,我县的药发木偶是其中之一);20xx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被国家列入文化立法十年规划重点项目。20xx年1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我省从20xx年起就开始了民族民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普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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