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x市委办公室 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xx办发〔XXXX〕xxx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管好用好我区民生资金,促进民生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做到用之于民、惠及人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民生政策为重点,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自查自纠。
各业务主管部门就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备案。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利
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计生局、扶贫办。
完成期限:XXXX年xxx月xxx日前。
(二)开展专项检查。
由区财政局牵头,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涉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将进一步清理整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资金运行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计生局、扶贫办。
完成期限:XXXX年xxx月xxx日前。
(三)开展重点抽查。
由区财政局牵头,审计局、监察局配合,组成若干检查组,重点对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渔船燃油补贴、农村低保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核验文件资料、进行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制度执行、发放流程、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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