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侦大队工作职责范文
一、大队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经侦大队全面工作,对大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负全责; (二)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组织制订县局经侦工作规划,抓好本地经侦工作的落实; (三)组织指挥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四)加强与检法机关、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 (五)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向上级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六)加强公安经侦情报信息等基础业务建设; (七)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素质;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导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抓好本单位全面工作,对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三)抓好党、团支部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四)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健康状况,帮助民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分管执法工作。
检查、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民警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经侦警务活动;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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