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统计局《关于转发雅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乡、村两级统计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现将我乡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纠改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通过对我乡、村两级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乡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乡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1、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党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
2、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有效履行统计工作职责。
3、统计工作经费预算:暂无。
4、统计站工作已纳入乡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对统计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二)统计机构办公场所:
1、我乡统计站制作挂牌已上墙。
2、统计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有固定办公场所。
3、我乡统计工作办公设施有:电脑、电话、打印机等。
4、我乡设有统计资料档案柜。
(三)统计人员配置:
1、我乡已配备兼职统计员。
2、设有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
3、统计人员已积极参加持证上岗培训。
(四)统计人员工作和管理制度:
1、我乡已建立统计工作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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