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毒工作制度范文
一、xx镇禁毒重点对象日常巡查制度 1.重点对象包保日常走访。
重点对象在家的,包保干部每月到重点对象住址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重点对象不在家的,包保干部每月与重点对象电话访问不少于1次,每月25日前将《涉毒人员走访台账》报镇综治办备案。
2.重点对象摸排村组巡访。
村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日常巡访,落实长效管理,每月组织村组巡访不少于2次;同时,要将外来人口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巡访不少于1次,村组巡访情况每月25日前报镇综治办备案。
3.重点对象管理镇级巡查。
镇综治办负责组织对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的巡查检查,每月对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白天巡查检查不少于3次,每月对高危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夜间巡查检查不少于1次,夜间巡查检查一般应有辖区派出所干警参加。
4.重点对象异常情况报送。
日常走访、村组巡访和镇级巡查发现涉毒线索、重点人员异常等特殊情况,由镇综治办研判后,统一向辖区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报告。
二、xx镇毒情定期研判制度 1.村级研判。
村组根据对重点对象、外来人口和高危场所的日常巡访情况,每月召开1次村两委会干部会议,对当前毒情进行初步分析,对新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形成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签字确认。
2.部门研判。
由禁毒分管领导牵头,镇综治办和辖区派出所参与,每周召开1次毒情况例行研判会,结合日常走访、村组巡访和镇级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分析潜在对象,提出可行性应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签字确认。
3.党委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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