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xx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总结20xx年我县的农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省政府浙政发〔20xx〕27号、〔20xx〕26号文件精神及省五部门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扎实开展农村养老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xx年,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利息),支出万元,当年结余万元,历年结余万元。到月底,全县共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
2、为深化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片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3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在国土、社保、罗阳、雅阳等单位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xx年10月出台了《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通知》,并于20xx年12月开始申报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我县共有被征地项目17个,涉及11个乡镇14个行政村,应当落实即征即保对象225人。到20xx年12月底,共落实应保对象155人.
二、存在的问题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一直是县领导十分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但由于试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实际问题,因此,我县20xx年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主要原因在于:
1、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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