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的思考
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养老保险体系,国务院提出了要把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目标。几年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但进展缓慢,一些地方还出现参保人数下降的趋势。随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现有养老保险覆盖面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加快扩大覆盖面的步伐已成为当前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之一,现就此谈点浅见。
一、 依法强制做好扩大覆盖面工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的。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用人不参保、用工不招工的逃避参保现象,特别是那些非公有制企业,他们头脑中没有用人必参保的法制观念,致使相当部分劳动者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因此我们在加强依法参保宣传的同时,还要加大依法参保工作的力度。各地政府可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发(95)6号(97)26号文件规定,制定地方法规,进一步具体明确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把城镇企业、全部职工的概念、范围具体化,以此作为依法扩大覆盖面的依据。一是统一经办机构。使企业统筹全部转入社会统筹。二是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由法院行政庭运用“非诉执行工作”法,依法强制其参保。三是实行企业社会保险年检制度,每年对参保情况、参保人数、缴费情况进行年检,合格者发给证书。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年检以及社会保险年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本部门的年检手续。
二、 实现目标责任制落实扩大覆盖面工作
扩大覆盖面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发展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做好的大事。为此,要扩大覆盖面还应由各级政府建立扩大覆盖面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家以及劳动部的覆盖计划,在掌握各地应参保人数的基础上,制定硬性指标任务,由各省将具体指标分解到各市(地)、县(市、区),并由各市(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再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市(地)、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而且还要制定社保机构每个工作人员平均应管理多少参保人数的考核指标,把扩大覆盖面工作责任到人。每年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干部政绩的一条标准,形成一个上下各级齐心抓覆盖的局面。
三、 配合企业改制巩固扩大覆盖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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