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农村面貌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X府〔2020〕XX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XX莅揭指示要求和市委X届X次、X次全会精神,将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村优化发展,由表及里提升乡村风貌颜值、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乡村振兴动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一)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前,20XX年前创建的XXX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沿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周边等核心区域率先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新建农房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村庄空间规范、有序、清洁,外立面整洁、美观、协调,管理有效、持续、统一。
(二)第二阶段。2022年底前,宅基地“ 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全市主要交通沿线、市际边界、重要景区等沿线基本完成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示范县(揭西县)基本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示范镇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20XX年前创建的XXX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全面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20XX年创建的XXX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沿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周边等核心区域率先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
(三)第三阶段。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全市XX%以上村庄存量农户完成微改造,其中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全面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微改造,XX、XX特色乡村风貌突显,乡村闲置资源和乡土文化得到活化。建成一批产业兴旺、美丽宜居、农旅融合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精品村。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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