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标兵评选的通知
各分厂、部门: 根据鄂发[20xx]55号文件“关于做好20xx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和动员全公司干部职工为推动我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经公司研究决定,响应上级指示同时对20xx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公司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评出15名创业标兵,特作如下通知:
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根据鄂发[20xx]55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具备创业标兵评选资格:
一、有扎实苦干的精神,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一贯突出的;
二、俭节约的精神,在修旧利废、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方面节约较大经济价值的;
三、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平安矿区”建设、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方面立功的;
四、强的干事创业能力,在发展非煤产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民营经济中积极开发新项目和新产品,做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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