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做水利局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增强水利局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局实行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局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领导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
2、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3、**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统计、分析、公示、及上报工作。
4、应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按时准确上报能源消耗统计数据。
(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的使用。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
3.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优先推广和使用高效节能灯,并安装声控开关,杜绝“长明灯”。
5.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的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6度。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禁止开窗使用空调和下班不关空调。
(二)节约用水
1.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阀门,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2.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节约用车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在集中活动时尽量合乘公务用车。
2.加强车辆调派合理性、科学性。当多位领导同到一处或一地开会或工作,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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