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xx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市把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截至12月份,我市已全面完成该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现对照《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将我市xx年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认真制定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要求,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做好xx年33项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发我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政策依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筹措、资金拨付、审核备案、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九个方面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作详细安排。
2.用好用活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根据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0万元标准,池州市共申报省财政x万元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该项目资金杠杆作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核、指导和验收中严格把关,选准育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截至xx年12月,全市x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及时拨付兑现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全市共有x个扶贫工作队,每个扶贫工作队3万元工作经费(1人的扶贫工作队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国定贫困县石台县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截至12月中旬,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拨付了x万元、x万元、29.6万元,拨付率分别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情况
对照《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综合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绩效自评情况如下:市本级100分,贵池区100分,东至县100分,石台县100分,青阳县100分(详见附件)。
(一)投入情况(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项目立项情况(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1)组织领导(指标分值1分,得1分):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的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同时,将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纳入xx年全市组织工作要点,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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