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椐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xx年度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对我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查及评分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入(总分值:15分,自评:15分)
项目立项。5月3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宣城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5月15日,县委组织部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xx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5月16日,我县印发《关于调整xx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政办秘〔xx〕12号)和《关于成立xx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旌组〔xx〕11号),对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民生工程。县委组织部与县政府签订《xx县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项目实施前,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基础信息调研,采取报表统计、个别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村、选派帮扶干部等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各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实行专项督查,推进任务落实。
资金落实。xx年计划投入“党建引领扶贫工程”民生工程资金10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4.8万元,省、市投入99.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80万元,8支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24万元。xx年8月前已全部拨付到位,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值:25分,自评: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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