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
班子建设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1、XXX单位设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1个,下设行XXX、XXX、XXX党支部。
2、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考虑增设副书记。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选配专职或兼职支部书记。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单位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
3、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或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的组织调动或指派。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其在单位改革和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临床工作第一线的专业人员、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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