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组发〔2015〕5号 关于印发《关于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意见 (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意见(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试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基层党建“五强创示范”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管理的迫切需要。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充分认识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意见落实。
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增强意见的执行力,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量化标准和操作办法。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 关于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意见(试行) 农村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是农村基层工作的组织者和落实者,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选拔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政治属性,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选任资格条件,村“两委”成员人选须征求县乡纪检、检察、信访、综治、卫计、安监、经管(减负)等部门意见。
2.建立不胜任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村党组织书记调整任前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3.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主职1:2、副职1:1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对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跟踪培养。
二、严格教育 1.村主职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副职干部不少于5天,注重加强现场教学、实地考察。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3.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与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交心谈心,及时沟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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