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密切配合xx集团集团、xx集团对XX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
2、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做好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个人和少数人专断。
4、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经集团党委、董事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 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集团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公司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公司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奖金、住房、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选聘、任免、调整、推荐、调动、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XX集团、XX集团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由XX集团、XX集团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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