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组建(换届)程序
一、申请成立工会(或申请工会换届)
书面向上级工会申请成立企业工会及上报筹备组成员名单(或申请工会换届)。填写《申请建立工会呈批表》(参见附件1)交上级工会
注意:
(1)工会筹备组成员一般由上级工会、企业党组织和会员代表共5—15人组成,设筹备组组长1名。
(2)企业工会名称一般是“企业全称+工会委员会”。
(3)请示的落款一般是“××公司工会筹备组(代章)”,并加盖公章。如果企业已经成立党组织,则由党组织代章,如果未成立党组织,则请企业行政代章。
(4)工会换届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
(参见附件2:关于成立××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请示)
(参见附件3:关于《成立××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请示》的批复)
(参见附件4:关于××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的请示)
(参见附件5:关于《××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的请示》的批复)
二、发展会员
收到上级工会批复后,企业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
(1)员工凡承认《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工会,填写《工会会员申请登记表》,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即可成为工会会员。
(2)企业工会组建完成后,向会员发放《工会会员证》。
(参见附件6:关于发展工会会员的通知)
(参见附件7:××公司工会会员申请登记表)
三、成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1)工会小组一般以车间、部门等为单位建立。
(2)筹备组在征集会员(代表)意见基础上,每个工会小组推荐2名或以上工会小组长候选人,并召开小组会员会议,由会员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1名工会小组长。
注意:大型企业可以工厂等为单位成立工会分会,召开工厂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分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四、民主选举会员代表
1、企业工会筹备组确定和分配会员代表名额。
(1)企业工会筹备组根据会员人数确定会员代表人数。
会员100人以下的,召开会员大会,不选举会员代表。
会员100人至200人的单位,会员代表人数不少于会员的30%;
会员201人至500人的单位,会员代表人数不少于会员的20%,且不少于60人;
会员501至1000人的单位,会员代表人数不少于会员的10%,且不少于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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